根据学校《关于2021年“青鸥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院评审委员会对教师提交材料进行了核查评定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拟推荐上报学校教师名单为:赵丽华,公示期为3天,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5日。若有异议,请联系学工办付老师,联系电话0351-3176608。